楊友慶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共和鎮(zhèn)南坑村民委員會南莊村的《不動產權證》,證號:粵(2018)鶴山市不動產權第0010349號,面積90.28平方米,東至:后山,南至:空地,西至:永安,北至:健慶。根據(jù)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楊友慶
2024年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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